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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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夫妻分开设籍也无法双享税优!地税局教你
时间Tue Jul 8 13:24:23 2025
夫妻分开设籍也无法双享税优!地税局教你这招合法解套
2025-07-08 12:0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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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若各自有房,可以将其他直系亲属设籍在第二间房屋,才能继续享有自住优税。取自
Unsplash
台中市张先生近期购屋後设籍新址,想申请自用住宅地价税优惠,却发现自己和配偶各设
籍一处房地,可能无法同时享有税率优惠。台中税务局提醒,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原则
上「一户家庭仅限一处」适用,夫妻各设籍不同房地也无法各自申请优惠,除非有符合条
件的成年直系亲属另设户籍者,才不受「一处限制」。
税务局说明,若土地所有权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设籍於该地,且无出租或营业使
用,地上建物为其中一人所有,且都市土地面积在300平方公尺内、非都市土地在700平方
公尺内,就能申请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但这项优惠仅限一处适用。
如果名下有多笔土地,且已成年(满18岁)的直系亲属另於其中一笔地设籍,该地亦可申
请优惠税率,不受一处限制。但如张先生与配偶分别设籍於各自名下房地,没有其他成年
直系亲属设籍,则只能二选一申请优惠。
税务局提醒,每年地价税的自用住宅申请期限为开徵前40日,即9月22日前(如遇例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逾期申请者将延至次年起才可享有税负优惠。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5783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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