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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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银行保管箱别这样用!他猝逝家人开箱全傻
时间Thu Jul 3 20:01:40 2025
银行保管箱别这样用!他猝逝家人开箱全傻了:都要课遗产税
2025-07-03 16:10 经济日报/ 记者游智文 /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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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示意图。图/AI生成
为安全防盗 ,许多人会租用银行保管箱,存放重要物件,珠宝首饰、黄金、外币。资深
地政士表示,如果都是珠宝黄金都是个人的没问题,但千万别把太太嫁妆、儿女们弥月金
饰或是长辈们寄放珠宝黄金也放在一起,否则当保管箱承租人意外往生时,可能就会面临
遗产税问题。
最近有一例,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表示,一位民众生前租用了一个银行保管箱,
日前民众发生意外身亡,依照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0条规定,保管箱内物品视为遗产,继承
人必须会同国税局办理开箱点检、登记。
由於管箱存放什麽,子女及相关继承人并不知道,会同国税局办理开箱时,像是坊间购买
「盲盒」一般,充满了紧张情绪,因为保管箱里的贵重物品,都是国税局课徵遗产税的标
的。
开箱以後,发现保管里面除了被继承人个人的外币、黄金外,还包括和配偶结婚时的嫁妆
、珠宝等贵重物品。这该怎麽办?这个「盲盒」价值约300万,是否会全部列入遗产总额
内?
郑文在表示,依照国税局说法:被继承人死亡前在金融或信托机关租有保管箱,该保管箱
内之现金、外币、黄金及珠宝饰品等资产,除符合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规定免计入遗产
总额外,应属被继承人遗产,应并同申报遗产税。
其中第11款中提到,被继承人配偶及子女之原有财产或特有财产,经办理登记或是确有证
明者可排除。但是,保管箱中太太的珠宝嫁妆、儿女们的弥月金饰或是代替丈母娘保管的
金条,因为都是动产,无法办理登记,所以证明及举证上都有相当的困难。
郑文在提醒,有租用银行或是信托机关保管箱的消费者,非自己的资产,应该要分开保管
,不要全部放在一起,或全家只租一个共同保管,以免继承发生时,继承人得面临开「盲
盒」的紧张与煎熬,甚至得多缴大笔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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