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私运进出口仿冒品 高雄关:无论金额多寡
时间Thu Jun 26 10:14:22 2025
私运进出口仿冒品 高雄关:无论金额多寡均应处罚
2025-06-25 13:35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即时报导
高雄关表示,为澈底打击侵害智慧财产权之不法行为,强化边境管制措施,财政部已修正
海关缉私条例减免处罚标准(下称减免处罚标准)第4条规定,增订私运进出口货物或收
买、代销私运货物等行为侵害智慧财产权者,排除适用免罚之规定,并自今年5月29日发
布施行。
高雄关进一步说明,为遏止智慧财产权侵权事件发生,海关缉私条例於2004年增订第39条
之1「报运」进出口货物侵害智慧财产权相关处罚规定,且无免罚之规定。但「私运」进
出口货物或收买、代销私运货物等行为侵害智慧财产权,依该条例第36条论处时,如其货
物价格未逾新台币5千元,依原减免处罚标准第4条规定却得免处罚锾,意即「报运」不得
免罚而「私运」得免处罚锾之轻重失衡,於是修正减免处罚标准第4条但书规定,私运进
、出口货物等相关行为侵害智慧财产权者,仍应处以罚锾以求衡平。
高雄关呼吁,经查获侵害智慧财产权之案件,无论系报运或私运进、出口者,均得裁处罚
锾,并没入货物,无情节轻微得减轻或免予处罚之适用,吁请商民切勿购买或贩售侵害智
慧财产权货物进出国境,以免受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301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0.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50904065.A.A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