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租车业兼营长照接送 免税
时间Thu Jun 26 09:47:29 2025
租车业兼营长照接送 免税
2025-06-26 01:41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长照3.0明年上路,财政部昨(25)日函释,租车业、计程车等若与地方政府签定契约,
成为长照特约单位,并兼营长照接送服务时,这部分服务视同政府委办社会福利,可免徵
营业税。
《营业税法》原本就规定,依法经主管机关许可设立的社会福利团体、机构及劳工团体,
提供社福劳务及政府委托代办社福劳务者,免徵营业税。也就是,政府委托办理社福劳务
的长照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免徵营业税。
财政部官员表示,实务上有小客车租赁业与地方政府签定特约长照服务契约,为长照给付
对象提供交通接送服务,等於除本业外,还兼营长照交通服务,接送长照给付对象於住家
、医疗院所或日照中心间往返。
官员表示,由於这类样态日益增加,财政部主动询问卫福部。卫福部表示,配合长照3.0
上线,相关长照服务升级,仍会鼓励小客车租赁业、计程车客运(客运服务)业等参与长
照服务,这也是未来长照交通接送服务的一环。
卫福部指出,租车业、计程车等,要提供长照接送服务,都应先经过地方政府审核同意,
并签订行政契约为长照特约单位,才能从事相关业务。因此,长照特约单位所提供的交通
接送服务,应属於政府直接委办的社福劳务范围。
财政部昨日发布解释令,针对租车业等兼营长照接送服务,只要经地方政府审核同意并签
订契约为长照特约单位,相关服务费收入免徵营业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3136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0.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50902453.A.F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