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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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土地哥哥的、房子弟弟的!卡这关键地价税
时间Tue Jun 17 16:47:11 2025
土地哥哥的、房子弟弟的!卡这关键地价税自用优税飞了
2025-06-17 14:5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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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分属旁系亲属,不符合地价税优惠税率申请条件。记者游智文摄影
桃园市地方税务局提醒民众,若想申请地价税的「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税率千分之
二),除了土地要作为自己或家人实际居住使用外,更要特别注意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人
身分是否符合规定。简单来说,土地与房屋必须同属一人,或是由其配偶、直系亲属持有
,才有资格申请这项优惠。
税务局举例说明,如果哥哥名下有一块土地,但建筑物是登记在弟弟名下,虽然实际上是
哥哥住在里面,仍因为两人是「旁系亲属」,不符合优惠税率申请条件,这笔土地就无法
享有自用住宅地价税的优惠。
除了房地产权属要正确,想申请地价税优惠,还需要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一、土地上应有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户籍登记;二、不得出租或作为营业用途;三、面积限制为都市
土地300平方公尺以下,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下。
税务局也提醒,申请优惠税率并非自动生效,必须每年在地价税开徵前40天,也就是9月
22日前提出申请,才能从当年度起适用,若错过时间,只能等到下一年才能享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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