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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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离婚赡养费怎麽给才免税?国税局教你一招
时间Wed Jun 4 19:12:52 2025
离婚赡养费怎麽给才免税?国税局教你一招避开赠与税
2025-06-04 09:5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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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示意图。图/AI生成
离婚财产处理经常遇到财产分配或支付赡养费是否需要课税的问题,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
示,依现行税法函释,只要是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所进行的财产或金钱给付,原则上
不课徵赠与税,也不需列入综合所得税课税范围。但若离婚後额外给付,且无法证明是当
时约定内容,这部分将视为「无偿赠与」,依法要补税,甚至受罚。
高雄国税局说明,依据财政部於2000年与2002年发布的函释,夫妻在协议离婚或经法院判
决时,如一方应给付财产或赡养费予他方,因属双方协议或裁判结果,性质上不属《遗产
及赠与税法》中的无偿移转,无须缴纳赠与税;而接受财产一方,也不需就该笔给付申报
综所税。
举例来说,小陈与小花离婚时签有正式协议,明确约定小陈将名下的一间房子及现金500
万元给予小花作为财产分配。离婚後,小陈依约办理房屋过户并转帐给小花,这些行为属
於协议内容,不用申报赠与税,小花也无需因此增加所得税负担。
但国税局提醒,若离婚後再给对方其他金钱或财产,而这部分并未列在协议书或法院判决
中,支付方就须负举证责任,证明该笔给付属於离婚当时的约定内容。否则,这超出的部
分将被视为无偿赠与,依法课徵赠与税。实务上,常有民众误以为离婚後给对方一笔钱只
是「补偿」,未记载於协议书,却因此遭补税甚至处罚,得不偿失。
国税局强调,离婚财产处理涉及法律与税务,并非单纯的私人协议,建议民众办理离婚时
,应清楚列明财产分配与赡养费的金额、给付方式及时程,保留完整书面证明;若日後另
有约定或给付,也应补充书面资料,避免误触税法、影响自身权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8364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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