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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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房屋税2.0申报期限剩3天 财政部吁6月2日
时间Wed May 28 20:48:48 2025
房屋税2.0申报期限剩3天 财政部吁6月2日前完成设籍、缴税
2025-05-28 19:27 联合报/ 记者林莉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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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2.0今年首次课税,为因应新制,财政部延长申报、缴税期间至6月2日。本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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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2.0今年首次课税,为因应新制,财政部延长申报、缴税期间至6月2日。由於缴纳
期限将届,财政部呼吁,若税单内容无误,应把握时间於6月2日前完成纳税;若涉及自住
房设籍认定或出租税率适用等争议,也请於期限内完成申报,以保障自身权益。
财政部表示,房屋税2.0新制自去年7月施行,首期税款已於今年5月1日开徵,针对自住房
屋须办理户籍登记及出租房屋适用较低税率等新规,为保障纳税人权益并降低争议,财政
部已将相关申报期限自3月24日放宽至6月2日。
针对房屋税2.0政策,财政部表示,出租住宅若达一定租金标准,适用1.5%至2.4%税率;
民众若对税单内容有疑义,需於6月2日前完成申报,并凭更正後税单延长一个月缴纳期限
至7月2日。
此外,为因应国际经济变数带来的压力,如美国关税政策等因素导致民众短期缴税困难,
财政部表示,已公告相关审核原则,纳税人可申请免加计利息的延後缴纳或分期缴纳方案
,其中延後缴纳最长可达一年,分期缴纳最长可分36期。
财政部指出,缴款书如遗失或尚未收到,可向稽徵机关申请补发。依规定,逾期每3日将
加徵1%滞纳金,最高10%,逾30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吁请纳税人务必依时完成
缴纳。
而针对过去台北市部分自住房屋的地上停车位,因登记为独立建物所有权状,曾遭误以非
自住税率课徵,引发争议。财政部指出,此做法不符1985年函释所定原则,若停车位供自
用且未出租营业,应比照主建物适用自住税率。台北市税捐稽徵处已主动清查并重新核发
税单,税率依情况调整为1%或1.2%,并同步展延缴纳期限,相关案件约达5万多件;新北
市亦有9千多件进行更正,并启动退税或更正作业。
财政部指出,公共设施、停车位若有「单独建物所有权状」,但纳税人未出租或营业使用
,且无住宅性质,即使为单独权状,也应比照主建物税率核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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