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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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把握最後3天!房屋税2.0迁户籍、缴纳大限
时间Wed May 28 20:40:48 2025
把握最後3天!房屋税2.0迁户籍、缴纳大限 只到6月2日
2025-05-28 17:33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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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2.0新制上路,许多人还不清楚要将户籍迁入,才能适用自住优惠税率,可要把握
期限前更改以免错失省税时机。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部赋税署28日提醒,房屋税2.0新制虽自去年7月1日正式上路,但适用自住房屋与出
租房屋的新课税规则,今年5月1日才首次实际开徵,为配合户籍登记与出租认定等新规定
,原订3月24日截止的申报期限,已延长至6月2日,距离户籍登记截止仅剩3天,呼吁纳税
人务必尽速向房屋所在地税捐稽徵机关办理,避免错失1%或1.2%的自用优惠税率。
赋税署副署长陈慧绮指出,今年度的自住或出租房屋案件,若经核准後发现税额认定错误
,稽徵机关将重新核发税单并延长缴纳期限;已缴纳者,税额多缴部分也会主动退还,若
民众申请更正并经查证确实课税有误,也将比照处理。
陈慧绮提醒,今年房屋税的缴纳截止日同样为6月2日,若未於期限内完成缴纳,依法每逾
3日将加徵1%滞纳金,最高可加至10%;逾期超过30日仍未缴纳者,将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如缴款书遗失或尚未收到,也应尽速向稽徵机关申请补发,以免影响缴税权益。
针对近期地方政府误将自住房屋附属停车位课以2%非自用税率的情况,陈慧绮说明,依据
财政部1985年函释,若停车位为公共设施或用途与主建物一致,应比照主建物适用自用税
率,台北市已针对约5万多件重新核发正确税单,新北市则有约9,000多件也进行更正,均
会同步展延缴纳期限或启动退税程序。
而外界关心的「单独登记车位是否算第二户」问题,陈慧绮强调,车位并不具住宅性质,
不会列入全国持有户数计算,不会影响纳税人适用单一自住房屋优惠税率的资格。
陈慧绮也提醒,纳税人若符合「全国仅持有一户」条件,但若该户为高价住宅,仍无法适
用1%的自用住宅优惠税率,因房屋税2.0新制对房屋现值仍设有限额门槛,请纳税人留意
自身适用条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7055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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