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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司送员工端午礼品能拿来抵税吗?国税局
时间Wed May 21 10:35:13 2025
公司送员工端午礼品能拿来抵税吗?国税局给答案
2025-05-21 09:2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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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赠送员工礼品前,应特别留意该批货物的入帐方式及税额处理。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片
端午节将至,不少企业陆续采购礼品犒赏员工,但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公司买礼品是
否能申报进项税额、送出时是否要开发票,端视礼品的购买用途与入帐方式而定,企业应
事先厘清税务规定,避免因处理不当而被补税甚至受罚。
日前一位陈小姐来电询问,公司打算在端午节前购买一批粽子礼盒送给员工,想确认这类
开立统一发票的进货支出是否可以列为进项税额扣抵?另外,将礼品送给员工时是否要再
开立发票?
国税局表示,若企业在购买这些礼品时,一开始就是明确用来酬劳员工,并已用「员工福
利费」等正确科目入帐,而且在报税时未将进项税额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则这类支出不需
被视为对外销售,不必再开立统一发票,税务上可从简处理。
但若企业原本购买货物的用途是供本业使用或作为存货销售,在帐务上列入「进货」或其
他业务相关费用,且当时已申报该笔进项税额作为扣抵,後来再把这些货品转作为员工礼
品,就属於变更用途,应依规定视为销售行为处理,也就是说,公司需按当时的市价,自
行开立一张「买受人为自己」的统一发票,并报缴对应的营业税。
同时,该自行开立的发票,其扣抵联必须截角或加盖「作废」戳记,不得再申报扣抵。这
是为了防止企业重复申报进项税额造成税损。
高雄国税局强调,端午节等节庆期间,企业赠送员工礼品已属常见,但营业人应特别留意
该批货物的入帐方式及税额处理,若原本已抵税,改作非营业用途时就必须视同销售处理
并补税,否则未来若经稽核查出,除了补税外,还可能被处以罚锾,得不偿失。
国税局呼吁,企业内部财会人员及负责报税的单位,节日前可主动盘点相关交易与用途,
并依规定妥善处理进项与销项税额,既保障权益,也避免日後产生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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