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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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土地没过户就卖 恐双重处罚
时间Thu May 8 09:03:56 2025
土地没过户就卖 恐双重处罚
2025-05-08 02:09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桃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民众购买土地後,如果未向地政机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就再出
售,是违法行为,除了会依照土地税法处以罚锾外,还可能因未申报房地合一税而遭补税
加罚,换言之,纳税人可能因此遭到双重处罚,不得不慎。
税务局举例,纳税人小桃(化名)在2025年2月购入一户透天厝,没想到还没完成过户手
续,就遇到买家出价购入,他便迅速订约转手,想赚一笔价差,岂料事情没那麽简单,不
但交易被盯上,还收到税捐稽徵机关的裁罚通知,不仅赔了时间又伤荷包。
桃园市税务局表示,依据土地税法规定,土地买卖未完成过户就再行出售,应依土地税法
第54条裁罚。过去这类情况是按土地移转现值处2%固定罚锾,现已改为「2%以下」弹性罚
度,依个案情节轻重处分。
根据财政部修正的「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目前裁罚标准为土地移转现
值逾100万元至250万元者罚0.5%;逾250万元至500万元罚1%;逾500万元至1,000万元罚
1.5%;若超过1,000万元则罚1.8%。若经查证有「故意规避」情形,则可依上限2%裁罚。
除了地方税,地税局也提醒,这类短期买卖行为往往还会涉及「房地合一税」,民众在完
成土地与建物所有权移转登记後,应在次日起30日内向国税局申报交易所得税,否则恐被
补税加罚锾,变成双重受罚。
税务局呼吁,买卖土地或房屋时,千万不要贪快,应先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再进行下一
笔交易。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2442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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