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房屋年中买卖谁缴房屋税? 税务局释疑 「
时间Mon May 5 13:19:14 2025
房屋年中买卖谁缴房屋税? 税务局释疑 「移转日」是关键
2025-05-05 11:0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台北即时报导
https://reurl.cc/W0br0Z
如果买卖房屋时点刚好卡在2、3月,就要张大眼睛认清楚移转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记者胡经周/摄影)
自2024年7月1日起,房屋税新制将正式实施,课徵方式由原本的按月课徵改为按年计徵,
并且确定以每年2月末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基隆市税务局提醒,2025年期的房屋税将以
202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屋税籍资料进行核定,并按照
新的规范进行徵收。
举例来说,小明(卖方)与小紫(买方)在2025年2月1日订立A屋的买卖契约,并於同年3
月1日完成建物移转登记,根据新制规定,房屋税的缴纳依照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情况来决
定,若到2025年2月28日,A屋的所有权仍登记在小明名下,则该年度的房屋税仍由小明负
责缴纳。
然而,如果在2025年2月28日当天完成建物移转登记,且A屋的所有权在当日已经变更登记
至小紫名下,那麽2025年期的房屋税将应由小紫缴纳,这也意味着,房屋税的缴纳责任会
随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变动。
除了买卖契约外,对於拍卖购得不动产的情况,房屋税的缴纳规定也有所不同。当房屋经
由拍卖方式转移所有权时,买受人会在领得执行法院所发给的权利移转证书後,正式取得
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若该权利移转证书的发放日期是在2月末日前,则2025年度的房屋税
应由拍定人缴纳;如果权利移转证书是在2月末日後发放,则房屋税应由原所有权人负责
缴纳。
税务局指出,这些新的规定将有助於简化税务徵收流程,同时避免因为所有权变动所带来
的缴税争议,提醒民众在进行不动产买卖或拍卖过程中,应特别留意纳税义务的转移时间
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1774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32.4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46422358.A.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