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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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房屋税遭误列非自住 财政部:延长申报期
时间Thu May 1 14:32:46 2025
房屋税遭误列非自住 财政部:延长申报期限至6月2日
2025-05-01 13:54 经济日报/ 记者余弦妙 /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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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外观。联合报系资料照
五月报税季来临,民众纷纷接到今年度的税单,不过今年的新制房屋税开徵,竟出现部分
县市税单金额大增状况,财政部次长李庆华1日於行政院会後记者会应询说明,经与各县
市商议後,将延长自住与出租房屋申报期限至6月2日,只要符合条件的屋主在期限前申报
,都可以适用相对优惠的税率。
房屋税2.0新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於今年5月1日首次开徵,税单已於4月22日前陆续
寄发予纳税义务人,因直辖市非自住房屋税率为3.2%至4.8%。近期新北市上千市民惊见缴
款书上自住房屋被误列为「非自住」,适用高达3.2%至4.8%的税率,税额暴增为3倍,税
捐稽徵处新庄等分处电话一早就被打爆;北市也传出类似情况。
对此,李庆华说明,今年房屋税差别税率新制於5月1日至5月31日开徵,过程当中碰到一
些状况,例如台北市因为在自住房屋与非自住房屋资料转换过程中发生问题,市府已自行
发现了差异,预估有5万多份,会由台北市税捐稽徵处重新印制税单,呼吁所有纳税义务
人暂时不要缴纳,已经缴的也会退税,并给予延期的时间。
李庆华说,新北市也反应,因部分2024年7月1日之後新购的房屋可能已经设了税籍,但是
没有向税捐稽徵处申报符合自住条件,这部分一开始开徵时就发现这个问题,所以财政部
与各地方政府商议後取得共识,考量自住条件必须设籍并向税捐稽徵处申报,所以将原本
申报期限3月24日延长至6月2日为止,都可以进行补正。
此外,李庆华说,由於新制鼓励民众出租闲置房屋,给予申报租金所得达到当地一般租金
标准者,可适用1.5%至2.4%之较低税率,很多房东可能不清楚新制,来不及在3月24日
前申请,因此,财政部将研议比照自住房屋,将申报期限延长至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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