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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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重划地首次移转 享优税
时间Tue Apr 15 10:37:11 2025
重划地首次移转 享优税
2025-04-15 01:23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台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经重划的土地,在重划後第一次移转申报土地增值税时,除重划
费用可自「土地涨价总数额」中扣除,还可再享土增税减徵40%优惠。
税务局表示,经重划土地若属重划後第一次移转,无论有无负担重划费用,皆可适用《土
地税法》减徵规定,若有支付重划费用,则应检附「重划负担总费用证明书」申请自土地
涨价总数额中扣除。
税务局指出,重划後首次移转减徵40%土增税,须以举办第一次规定地价後办理重划的土
地为限,若在重划後才举办规定地价的土地,就不适用。
对於何谓「首次移转」,民众最常见的误解在於,继承算不算在移转次数内?根据财政部
解释令,办妥继承後再出售,就不能算是首次移转,不能再享有优惠。
不过若重划後将土地赠与配偶,因考量配偶为生活的共同体,且为一般生活事务的互相代
理人,可依土地税法申请不课徵土增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741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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