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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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分单地价税未缴 共有人连带负责
时间Mon Mar 31 11:10:14 2025
分单地价税未缴 共有人连带负责
2025-03-30 23:49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桃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之共有人可申请分单缴纳应有权利部分的地价税,
但如果分单後其他公同共有人未缴税,各公同共有人对「全部」应纳地价税仍负连带责任
。
近来有民众向桃园市地税局询问,与亲友为公同共有土地的共有人,几年前已针对公同共
有土地申请分单,自己也完成缴纳地价税,为何还收到税务局寄送的地价税核定税额通知
书?
地税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共有人虽可申请分单缴纳自己潜在应有权利部分的地价税,但
对整笔应纳税额仍负连带缴纳责任。
也就是说,分单後其他公同共有人只要有一人未缴税,各公同共有人对全部应纳地价税仍
负连带责任,但为维护已分单缴税者权益,地方税稽徵机关会请行政执行机关针对未缴税
的公同共有人财产先执行。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423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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