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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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租屋处每度电费不让房东喊价 竹市府呼吁
时间Sun Mar 16 14:17:17 2025
租屋处每度电费不让房东喊价 竹市府呼吁:使用新版住宅租赁契约
2025-03-16 10:34 联合报/ 记者王骏杰 /新竹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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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呼吁,房东应选用2024年最新版租赁契约,房客也应仔细检查租约内容,签订租约时
应特别留意电费计算方式,并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图/新竹市府提供
新竹市区内拥有科学园区及清华、阳明交大等计五所大专院校,吸引大量外来就业人口及
学生族群,进而衍生出庞大的租屋需求,市府指出,依去年7月修订的「住宅租赁定型化
契约」规定,房东应按台电电价计算收取电费,并应提供电费单资讯,呼吁房东应选用
2024年最新版租赁契约,房客也应仔细检查租约内容,签订租约时应特别留意电费计算方
式,并以实收实付为原则。
地政处统计,去年受理的租约争议,前三大原因为押金返还、欠租及电费计算方式等争议
。去年7月内政部修订「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重点在於确保租屋电费收取公平合理及
电费资讯透明。
修订前租期每月电费计算方式为不得超过台电最高单价,但订定上限的方式仍可能导致超
收,修法後规定应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并需提供单据资讯,例如向租客收取的电费应
依用电度数乘以电费单平均电价计算;公设电费需在台电缴费通知单上显示,才能向租客
收费。此外,台电也在网页设置「住宅租屋电费查询专区」,供房客自行查询。
地政处说明,据「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租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皆适
用消费者保护法。因此若契约内容违反「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的
规定,经通知後仍不改正者,可处以3万至30万元罚锾。
地政处提醒,为避免日後发生纠纷,房东在选购坊间贩售的住宅租赁契约时,应确认封套
或封面是否印有「113年最新版」字样。房客在签约时,也应仔细检查契约内容,若发现
与新版「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不符,可拒绝签约,以避免贸然签
约而损害自身权益。
地政处表示,市府每年不定期办理访查,检查辖内通路业者贩售契约书的情况,并将访查
结果公告於地政处网站的「租赁住宅条例专区」,详细资讯可参阅网址为(
https://reurl.cc/Nbzb3m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861097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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