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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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成年子女设籍 可享自住优税
时间Fri Mar 14 08:50:56 2025
成年子女设籍 可享自住优税
2025-03-14 03:00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台中市税务局表示,地价税适用自用住宅税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养亲属全国仅限
一处,但如果子女已成年,可由成年子女单独列户,在另一处设户籍,即可同样享受地价
税自住优惠。
《土地税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必须在该房产上办理户籍登记,且
该房屋不得用於出租或营业,才能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优惠,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
扶养亲属全国仅限一处。
不过当子女成年,已成年子女户籍即可迁入父母其他房产,代表家庭能申请第二处房产适
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
举例来说,假设刘小姐共有两处住宅用地,一处由本人设户籍,另一处是先生与小孩设户
籍,原本仅本人设户籍土地适用自住税率缴纳地价税,在小孩年满18岁时,即可再申请另
一处适用自住税率,只要也符合自住要件,刘小姐一家就能多一处土地适用自住税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0649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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