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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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税税念学堂/儿女抢着申报扶养老妈妈 国
时间Fri Feb 21 11:47:06 2025
税税念学堂/儿女抢着申报扶养老妈妈 国税局靠4件事判断「他」才是主要照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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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今年裁定的诉愿案,因为小梅主张母亲只与外劳同住,同住不能作为主要照顾者的判
定依据,国税局得另外找证据。示意图。 报系资料照
本文共1205字
2025/02/20 12:05:32
经济日报 记者徐碧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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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各自申报扶养母亲何妈妈(化名),互不相让,无法协议。国税局判给儿子,女儿
小梅(化名)不服,提起行政救济。小梅指出,母亲只与外劳同住,付外劳的钱来自母亲
的积蓄,而自己有母亲的扶养切结书、还预付母亲住院费用。虽是如此,北区国税局最终
依法院、政府、医院资料判给儿子扶养。
这是个特别而平常的案例,说特别,指的是国税局的判别方法;说平常,随着人口老化,
预见类似案子未来不会太少。
国税局抽丝剥茧 找出主要照顾者
在判定父、母归谁申报扶养,国税局先看跟谁同住,认定同住的人负主要照顾责任。这个
今年裁定的诉愿案,因为小梅主张母亲只与外劳同住,同住不能作为主要照顾者的判定依
据,国税局得另外找证据。
最终国税局提出四项依据,包括一、儿子是何妈妈的辅助人;二、何妈妈手术及相关治疗
同意书是儿子签的三、外劳由内孙(儿子的儿子)聘雇;四、何妈妈身心障碍监定资料所
载的监护人是儿媳妇(儿子的配偶)。
国税局从地院、医院、劳动部、市政府等收集资料,认定儿子一家是主要照顾者。
哥哥的收入自家用都不够 小梅这麽说
申请复查的纳税义务人是小梅的老公,由女婿申报扶养直亲尊亲属岳母。女婿和女儿同在
一个申报户,在民法上,出嫁的女儿和儿子同属第一扶养义务顺位。
申报扶养何妈妈的节税利益有多大?小梅这边申报了母亲免税额13.2万元、身心障碍特别
扣除额20万元、列举扣除医药费4万多元。合计扣除额37万多元。
小梅这边没有申报12万元的长照特扣额。依规定,要检附课税年度有效的聘雇许可函影本
,但外劳由儿子那头聘雇,小梅这边拿不出许可函影本。
小梅拿出母亲的切结书,何妈妈切结自己由女儿扶养。小梅并提出几项复查理由: 一、
十年前父亲往生後,母亲只有与外劳同住,从未与哥哥一家同住。二、哥哥的收入不足以
支应自己的债务及一家生活开销,收入可以查看扣缴凭单。母亲未受哥哥一家扶养。三、
104年哥哥一家强行将母亲名下房产过户及存款领空,让母亲无任何财源。所有外劳费用
实则由「母亲店面」出租收入支付。四、母亲住院费用由她老公预付,但哥哥拿走收据正
本。五、母亲的采买需求都是她办的。
小梅强调,母亲会给她切结书,是不高兴哥哥一家未善尽扶养责任,立书同时有见证人。
国税局找政府、机关的资料判定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北区国税局也不会自己跳下去调查和裁定,而是找其他政府机关的
判定。
第一个先找法院资料,发现地方法院在104年宣告哥哥是何妈妈的辅助人。因为哥哥是独
子,与何妈妈同住,法院当时认为哥哥当辅助人最符合何妈妈的利益。而法院的裁定也显
示何妈妈的重大决定需要辅助人协助,这稀释了何妈妈切结书的重要性。
接下来,针对小梅的举证进行查核。包括,何妈妈在医院的手术及相关治疗同意书是儿子
签的字。何妈妈的外籍看护是内孙聘雇的,雇主负法定支付工资责任。以及何妈妈身心障
碍监定资料上的监护人是儿媳妇。
北区国税局由上述四项法院、医院、政府机关查得的资料,判定何妈妈的扶养亲属各项扣
免额归儿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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