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分期缴税利息 可列费用
时间Fri Feb 7 11:52:23 2025
分期缴税利息 可列费用
2025-02-06 23:49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若营利事业因财务困难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缴清税捐,可依《税捐
稽徵法》规定,向税捐稽徵机关申请分期缴税,为支付分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营利事业
可将这笔利息列为营运成本,作为费用处理。
根据「营所税查核准则」规定,营利事业在六种情况所支付利息,都可列为费用。第一,
补缴暂缴税款时产生的利息;第二,结算申报中因费用、成本或损失超出限额,经核定补
税後所产生利息;第三,申请分期缴税时所加计利息。
第四,行政救济程序确定应补缴税款後所产生利息;第五,自动补报漏税款并补缴後所产
生利息;第六,税法规定的滞纳利息。
南区国税局提醒,若是滞报金、怠报金、滞纳金等罚款及各种税法罚锾,因为是针对违反
税法的处罚,依规定,这些罚款不能列为费用或损失,营利事业必须注意这些规定,避免
申报错误,进而遭遇补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3229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9.2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38900346.A.E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