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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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薪资所得扣缴新制 两重点
时间Fri Jan 3 11:26:45 2025
薪资所得扣缴新制 两重点
2025-01-02 23:37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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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公布修正「薪资所得扣缴办法」,包括明确化扣缴义务人范围、新增条款提醒
免扣缴薪资仍须申报。 联合报系资料库
财政部近日公布修正「薪资所得扣缴办法」,共两大重点,包括明确化扣缴义务人范围、
新增条款提醒免扣缴薪资仍须申报,新制已於2025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立法院去年8月三读通过《所得税法》修法,优化所得税扣缴制度,将扣缴义务人范围,
从原本给付所得的事业负责人或机关团体、学校的责应扣缴单位主管等自然人,改为事业
、机关、团体或学校等法人本身,以符合事责一致。
配合这项修法,财政部近期也公布相关子法,并同步修正过去发布的解释令。
根据修正後的薪资所得扣缴办法,主要有两重点。首先,是明确化薪资扣缴义务人范围。
依规定,凡是政府机关、法人团体、学校、企业以及破产财团的破产管理人等单位,给付
依法应课徵所得税的薪资,受领人为中华民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原则上就应依规定办理扣
缴。
其次,按照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给付免予扣缴的薪资,仍必须列单申报,过去就有这样的
规定,此次修正办法,也将这项规定纳入子法中,用来提醒扣缴义务人记得申报。
至於其余修正规定,多是延续现有规定,并配合新法、针对文字斟酌调整。
财政部官员表示,所得税扣缴新制已自今年起上路,子法「薪资所得扣缴办法」也同步在
今年元旦起适用。
财政部提醒,正值2024年、2025年交界,若公司是在2024年给付所得,在2025年申报扣缴
凭单时,仍应适用修正前规定。但若是在2025年元旦後给付的各项所得,则适用修正後的
规定,扣缴义务人将改为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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