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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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实体店面试营运 要设税籍
时间Wed Nov 6 11:04:12 2024
实体店面试营运 要设税籍
2024-11-05 23:50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商家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即使只是试营运,都要在开业前办妥税
籍登记;若仅由网路销售,当月销售货物未达8万元或销售劳务未达4万元,则可免予登记
。
高雄国税局说明,依《营业税法》规定,营业人总机构及其他固定营业场所,应在开始营
业前,分别向主管稽徵机关申请税籍登记,换句话说,设有实体店面营业时,不论是否属
试营运,都应在开始「营业前」办妥税籍登记。
若未办理税籍登记就开始营业,将可能遭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如果有漏税者
,除了追缴税款外,亦将按所漏税额处五倍以下罚锾,不可不慎。
不过若仅透过网路销售,规定则有所不同,国税局说明,民众未开设实体店面,透过网路
销售货物或劳务,当月销售货物未达8万元或销售劳务未达4万元起徵点时,可暂时免向国
税局申请税籍登记。
当网路卖家销售额达起徵点时,应立即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此外若每月销售额超过20
万元,或依其营业性质、业别或规模,经税局认定具使用统一发票能力,国税局将核定其
使用统一发票,税率为5%,相关进项税额可提出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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