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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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税务专栏/调高我国最低税率 不利企业竞
时间Fri Jul 26 09:41:59 2024
税务专栏/调高我国最低税率 不利企业竞争
2024-07-25 23:50 经济日报/ 许祺昌、曾博昇
为了因应全球许多国家陆续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Pillar 2或Global Minimum Tax, GMT
),据报载政府正在评估是否要将台湾营利事业的「最低税负」 (即所得基本税额或
Alternative Minimum Tax, AMT)税率从12%调高到15%。
政府原本美意是为了保护台湾的税基及课税权不致被其他国家取得,但是台湾的AMT与GMT
存在许多根本性差异,笔者建议政府应直接导入GMT,而非调高台湾AMT的税率,进而造成
削减台湾企业竞争力、降低跨国企业投资台湾的吸引力,导致无法推动原本用意良善的产
业政策。
台湾AMT与GMT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 适用对象
AMT普遍适用於台湾公司,即使不是大型跨国企业,也可能面临提高的税率;GMT则只适用
於合并营收超过7.5亿欧元(约合台币250亿元)的跨国集团,并不针对低於此合并营收的企
业进行额外课税。
(2) 目的
AMT确保有大量免税所得的台湾企业缴纳最低税负,但不考虑跨国企业全球所得;GMT确保
跨国企业对其全球利润缴纳最低税负,从而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移转问题。
(3) 税基
AMT的税基是针对台湾企业的应税所得,并加回各种免税所得;GMT则是针对合并报表内的
全球各个企业个体的财务会计净利润开始,并根据特定项目进行调整,如内部股息、股权
买卖损益和某些暂时性差异等来计算各国的应税所得。
(4) 豁免机制
AMT缺乏此类过渡性条款,可能导致企业突然面临重大税务负担;GMT提供过渡期间的豁免
机制让企业有时间调整结构和运营,以符合新规定。
基於上述不同处,直接提高台湾AMT税率而非直接进行GMT的立法可能产生以下的潜在缺点
:
(1) 国内企业租税负担增加
对於未达GMT门槛的中小型企业而言,调高AMT税率使得中小型企业面临不必要的租税负担
,而导致业务活动缩减并阻碍经济成长。对於大型跨国集团来说,AMT未考虑集团全球税
务状况及GMT规则,举例而言,若集团在台湾已符合GMT豁免机制无需缴纳补充税,或依
GMT规则计算有效税率已达15%,却可能因AMT税率调高产生额外税额。
(2) 台湾在全球竞争力的负面影响
AMT未像GMT提供实质投资免税额,如仅提高税率而无相应补偿机制,将造成台湾企业加重
租税负担,影响跨国企业来台投资意愿,使跨国企业将业务转移到租税较具竞争力地区,
降低台湾作为商业中心的吸引力,而阻碍台湾的全球竞争力发展。
(3) 台湾税制与国际分歧
欧盟及亚太许多国家导入GMT是以专法处理而不是修正原本的所得税制,若台湾以提高AMT
税率来因应GMT,此做法实与国际立法方向完全分歧。
监於上述考量,笔者建议政府应直接导入符合国际标准的GMT,而非调高台湾AMT的税率,
才能够提供企业更符合国际标准及更公平的税务法规环境。
(作者是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营运长许祺昌、全球税务主持会计师曾博昇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1929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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