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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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车辆汰旧换新退税 应在申请年度认列
时间Fri Jul 19 09:41:40 2024
车辆汰旧换新退税 应在申请年度认列
2024-07-19 03:15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公司车辆汰旧换新,依《货物税条例》规定取得退税款,可列为
资产成本减项,或未折减余额减项,但应留意应在「申请」年度认列。
台北国税局解释,营利事业购买符合货物税条例规定车辆新车,所取得货物税退税款属於
购买该资产的成本减少,不属於所得性质。
公司在购置当年度申请退还货物税,应列为资产成本的减项,在购置「次年度」才开始申
请退还减徵货物税,退税款就应在申请时列为未折减余额减项,依所得税法规定计算折旧
。
例如,甲公司於2023年元月间购买六辆符合货物税条例规定小客车新车後,同步报废六辆
旧车,新车依照耐用年数五年计提折旧,并在2023年2月1日申请退还每辆5万元货物税,
共30万元。但甲公司办理当年度营所税申报时,未将退税款30万元列帐,即未列为资产成
本减项,导致虚列折旧费用6万元,被国税局补税1.2万元并处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0459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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