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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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立院三读 店家逾时上传电子发票 最高可按
时间Mon Jul 15 11:33:06 2024
立院三读 店家逾时上传电子发票 最高可按次重罚1.5万
2024-07-15 10:29 联合报/ 记者郑媁 /台北即时报导
立法院会今三读「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增订开立电子发票营业
人,应依规定时限将发票与相关必要资讯等,传输至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存证,
违者最高处1万5千元,并可按次处罚。
三读条文增订,营业人未依限或未据实存证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1500元以上1万
5000 元以下罚锾,限期未补正或补正不实者,可按次处罚。此外,逾期缴纳税款加徵滞
纳金计徵方式,回归「税捐稽徵法」办理。
财政部说明,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为正确传输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存证,将影响
买受人进项税额扣抵、稽徵机关正确核课及民众兑奖权益。因此提出修法,定明营业人开
立电子发票负有依限将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存证平台的义务,相关传输时限、开立电
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范围,授权财政部公告。
财政部表示,修法完成後,将可确保买受人正确扣抵进项税额、消费者可及时透过平台或
财政部统一发票兑奖 APP,确认取得云端发票及查询消费明细;保障民众兑奖权益;并利
记帐业者得透过平台运用委托营业人的进、销项凭证资料,简化申报作业程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9546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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