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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被继承人死亡後获配股利 要报综所税还是
时间Fri May 24 16:15:12 2024
被继承人死亡後获配股利 要报综所税还是遗产税?
2024-05-24 13:43 经济日报/ 记者许如铠 /台北即时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近来接获民众来电询问,被继承人死亡日後获配上市、上柜或兴
柜公司股利,应列入遗产申报吗?
台北国税局说明,被继承人所遗上市、上柜或兴柜公司股票,若该股票的除权(息)日在
死亡日之前,因为被继承人已取得领取股利的权利,所以应申报遗产税;反之,若除权(
息)日在被继承人死亡日之後,则所配发的股利为继承人之所得,应课徵继承人的所得税
,非遗产范围。
国税局举例,甲君於2023年9月20日死亡,遗有季配息之A上市公司股票,2023年该股票第
三季除息日为2023年9月14日、第四季除息日为2023年12月14日,A公司分别於2023年10月
12日、2024年1月11日配发现金股利。
甲君死亡时,A公司股票第三季已除息,甲君已取得配息的权利,故其於2023年10月12日
获配的现金股利,应计入遗产总额申报;之後A公司於2023年12月14日除息时,甲君已死
亡,则2024年1月11日配发的现金股利则属继承人的所得,应由继承人申报综所税。
国税局提醒,被继承人死亡时若遗有上市、上柜或兴柜公司股票,除股票本身应申报遗产
税外,并需注意是否有应申报的股利。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8579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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