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tandream (挂居)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同一年 换房的购屋利息抵扣问题
时间Fri May 24 08:32:42 2024
请问
去年换房的房贷利息抵购问题
如原自有住宅 於去年12月出售(自有)
新屋於去年9月交屋
按同一时间一屋为抵扣标准
1-8月本人住於并设籍於旧屋
9-12月搬至新屋并改设籍於新屋
在12月出售旧屋
请问
可否列举1-8月的旧屋利息+9-12月的新屋利息
因为报税时已无居住且没有旧屋
想问问版上大大的意见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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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0.100.15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16510764.A.3AF.html
※ 编辑: titandream (61.220.100.159 台湾), 05/24/2024 08:33:16
1F:→ breesky: 会没办法同时认列,在申报条件仅能以一屋认列而已 05/25 21:49
2F:推 radishare: 纳税义务人在同一课税年度不同期间发生购屋自住及租屋 05/28 10:00
3F:→ radishare: 自住事实,其购屋借款利息与房屋租金支出,如分别符合 05/28 10:01
4F:→ radishare: 列举扣除要件,在费用支出期间不重复之前提下,基於量 05/28 10:01
5F:→ radishare: 能课税原则及立法目的解释,可按其费用支出期间占全年 05/28 10:01
6F:→ radishare: 比例分别计算扣除限额 05/28 10:01
7F:→ radishare: 所以可以。但需附户籍誊本或其他足资佐证设籍证明文件 05/28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