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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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电子发票资讯未上传 营业人最高罚1.5万元
时间Fri Mar 15 09:27:07 2024
电子发票资讯未上传 营业人最高罚1.5万元
2024-03-14 23:27 经济日报/ 记者余弦妙 /台北报导
行政院院会昨(14)日讨论通过《营业税法》修正草案,增订规定,营业人若未依限或未
据实上传电子发票资讯,可处1,500元至1.5万元罚锾,可按次处罚。
财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是为确保买受人正确扣抵营业税进项税额、消费者可及时透过平台
或统一发票兑奖APP确认取得云端发票及查询消费明细,同时也维护统一发票中奖清册资
料库正确性。
此次修法有三个重点,後续将送立法院审议。首先,定明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负有义务依
限将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上传平台;至於传输时限、开立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的
范围,则授权财政部公告。
第二,增订营业人未依限或未据实上传罚则,可处1,5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限期
未补正或补正不实,得按次处罚。
第三,配合其他法律规定修正用语及逾期缴税加徵滞纳金计徵方式,回归《税捐稽徵法》
办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323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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