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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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电商税籍登记 留意揭露事项
时间Tue Jan 2 08:26:54 2024
电商税籍登记 留意揭露事项
2024-01-02 00:47 经济日报/ 记者苗佩莹 /台北报导
网路卖货,卖家要注意税籍登记。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利用「网路」销售货物
或劳务办理税籍登记,应登记其「网域名称及网路位址」及「会员帐号」,并应於网路销
售网页及相关交易应用软体或程式,清楚揭露「营业人名称」及「统一编号」。
根据规定,「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透过网路销售货物或劳务,其当月销售额未达营业税
起徵点(货物8万元;劳务4万元),得暂时免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此时并无网路销售
事项登记问题。一旦当月销售额达营业税起徵点,最慢应於次月底前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
记。
税局说明,倘营业人设立时未从事网路销售,而是随着营业进行才增加网路销售方式,或
者原网路位址或会员帐号有变更情形,则应於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所辖国税局申请
变更税籍登记,确实填载网路销售应登记事项及揭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7945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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