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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司补缴钜额税捐 可分期
时间Wed Dec 20 11:07:49 2023
公司补缴钜额税捐 可分期
2023-12-20 00:10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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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有缴纳税捐意愿的纳税义务人完纳税捐,以避免逾期缴纳加徵滞纳金或移送强制执
行。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为协助有缴纳税捐意愿的纳税义务人完纳税捐,以避免逾期缴纳加徵滞纳金或移送强制执
行,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包括机关团体)经核定补徵钜额税捐,无法於法
定期间内缴清税捐者,可以在规定缴纳期限内,申请分期缴纳。
北税局说,依税捐稽徵法第26条之1规定,营利事业经税捐稽徵机关查获应补徵钜额税捐
(核定补徵应缴税款在200万元以上),无法於法定期间内缴清税捐者,可以在规定纳税
期限内,向税捐稽徵机关申请分期缴纳;经核准分期缴纳的期间,不得逾三年,并应自该
项税款原订缴纳期间届满之翌日起,至缴纳之日止,依各年度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
储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一并徵收;税捐稽徵机关得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相当担保
。
北税局举例说,A公司收到2021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核定补徵税款300万元,缴纳期间自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止,因金额庞大,A公司无法於缴纳期间内一次缴清税
款,遂於2023年10月16日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经核准分三期缴纳,每期应缴100万元
,第一期缴纳期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止,A公司於2023年11月24日缴纳
第一期分期税款时,除缴纳本税100万元外,并应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4日止
,依2023年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1.475%按日加计利息,一并徵收。
北税局提醒,税捐稽徵机关会依应纳税额的多寡酌情核准分期缴纳的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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