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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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网路销售达定额 须登记税籍
时间Tue Aug 1 08:47:02 2023
网路销售达定额 须登记税籍
2023-08-01 00:00 经济日报/ 记者陈姿颖 /台北报导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如果卖家以营利为目的,透过网路销售商品或劳务,其每月销售
额达到营业税起徵点,销售商品新台币8万元,销售劳务新台币4万元,最迟应在次月底前
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
中区国税局解释,网路卖家无需实体店即可销售商品或劳务,因透过网路交易而更加便捷
且节省成本。如果当月销售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徵点,卖家可暂时免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
;但是如果每月销售额达到营业税的起徵点,则应办理税籍登记。
此外,国税局提醒,网路卖家销售货物或劳务者,如果每月销售额达到营业税起徵点应办
理税务登记。同时须登记其网域名称及网路位址,或向网路服务提供业者申请会员者,其
会员帐号,网路卖家应在其网路销售页面的明显位置清楚揭露统一编号及营业人名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3783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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