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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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使用牌照税 下月开徵
时间Mon Mar 6 09:21:41 2023
使用牌照税 下月开徵
2023-03-06 00:54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中市税务局表示,今年度使用牌照税将在4月开徵,缴纳期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止,税
务局呼吁民众务必在期限内缴纳,如果超过缴费期限30日後仍未缴纳,除加徵滞纳金外,
可能会被税捐机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分署,强制执行。
税务局说明,使用牌照税未在限缴期内缴纳,依规定每逾三日,加徵1%滞纳金,最高加徵
至10%,滞纳期满将移送强制执行。
台中市税务局表示,行政执行分署会先发传缴通知书,通知纳税义务人缴纳,如果纳税义
务人仍不缴纳,行政执行分署将会依欠缴状况,进行一连串强制执行动作,例如:扣押存
款或薪资,甚至是对纳税义务人所有的动产,以及不动产查封拍卖。
税务局提醒,纳税义务人若因为搬家,或是工作、求学等需求要变更使用牌照税缴款书的
投递地址,也要在使用牌照税开徵前,向税捐稽徵机关提出申请更改地址,以免收不到税
单。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110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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