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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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网路卖家税籍新制 三个注意
时间Tue Jan 10 09:51:15 2023
网路卖家税籍新制 三个注意
2023-01-10 00:06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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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实施网路销售营业人税籍登记新制规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网路销售营业人税籍登记新制规定。台北国税局列出三点网路销售营业
人须注意事项,分别为税籍应登记事项、网站揭露资讯、网路平台营业人收费凭证,提醒
网路销售营业人应依新制规定办理,在4月30日前完成变更,否则依营业税法可处1,500元
至1.5万元罚锾。
台北国税局表示,在网路税籍应登记事项,先前只要求营业人名称及地址、负责人姓名、
组织种类、资本额,但今年新增两事项分别为「网域名称及网路位址」及「会员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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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路销售营业人网站揭露资讯,新制规定应揭露税籍登记「营业人名称」及「统一编号
」;网路平台营业人收费凭证方面,则规定要对会员收费凭证应载明必要交易纪录,例如
交易品名、日期、金额等,以及付费者身分识别资料,例如付费者名称及注册帐号。
国税局官员说明,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网路销售者,达到营业税起徵点时,才须申请
税籍登记,依新制规定办理;但如果未达起徵点则暂免税籍登记。
官员表示,在网路上销售货物或劳务且无实体店面,单月销售额低於营业税课税门槛,可
暂免登记营业税籍、免课营业税,但营利所得须并计个人年度综合所得额申报。课税门槛
方面,销售货物适用8万元,劳务则是4万元。
另外,国税局指出原本新制应在今年1月1日上路後15日内完成变更,但考量须变更或登记
的网路销售营业人家数众多,因此给营业人四个月缓冲期,最晚在今年4月30日前完成变
更即可。
国税局官员说明,如果属於今年才「设立登记」案件,即今年办理税籍并开始从事网路销
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商工登记、非商工登记。
如果是商工登记案件要向经济部办完商业登记後,在国税局核准税籍15日内补办网路销售
应登记事项;非商工登记免办理,只要主动向国税局办理税籍,就可以完成登记。
但如果原本已办妥实体销售税籍,在今年要在网路贩卖商品时,就为「变更登记」案件,
须在有网路销售事实起15日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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