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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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继承应收债权 列遗产申报
时间Tue Oct 11 10:15:03 2022
继承应收债权 列遗产申报
2022-10-11 00:05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北区国税局表示,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家族企业,公司与股东个人间常有资金往来情形
,若股东借给公司资金,此会计科目属「股东往来」科目,会列於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
」项,属於股东对公司的应收债权,是财产的一种,因此如果股东过世,继承人应将应收
债权列入遗产申报。
国税局官员表示,近日近查核遗产税时,发现李先生生前为某投资公司负责人,依李先生
死亡日的投资公司资产负债表查核,流动负债项下「股东往来」科目有700余万元,不过
继承人未申报该项应收债权,经过了解发现,李先生的继承人不清楚收债权也属於申报范
围,因此国税局辅导继承人在申报期限内补报「债权」项目,免除漏报被处罚锾的危机。
国税局官员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时,继承人应在被
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申报,稽徵机关受理遗产税申报後,若申报期限还未到,
在剩余申报期限内发现有漏报的财产资料,可以通知纳税义务人补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7623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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