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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国外所得逾100万 须据实报税
时间Thu Sep 29 08:17:22 2022
国外所得逾100万 须据实报税
2022-09-28 23:36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北区国税局表示,每年海外所得超过100万元以上者,须在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全数
并计个人「基本所得额」,而个人基本所得额超过670万元,则应依规定计算、申报及缴
纳基本税额(最低税负制),应申报者为我国税务居住者,例如境内有住所及户籍,或虽
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83天的本国籍人士及外国籍人士。
北区国税局说明,海外所得不属於稽徵机关提供查询的所得资料范围,报税期间,民众利
用电子凭证下载或至国税局查调的所得资料,仅供参考,如还有其他所得,仍应据实办理
申报。
国税局官员举例,甲先生2020年因漏报在海外取得的营利及财产交易所得计800万元,经
查获补徵税款及处罚,甲先生主张他利用健保卡在网路下载所得资料并完成申报,因国税
局提供资料才导致他漏报,不应受罚。
不过,国税局查到甲先生确实有取得这笔海外所得,金融机构也寄发通知单,基於所得税
采自行申报制,应主动查询并据实申报,因此驳回甲先生的复查申请。
北区国税局提醒,民众如果投资海外基金且有获利,却漏未申报基本所得额,依《税捐稽
徵法》规定,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主动向所辖
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加息免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4774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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