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samwang (阿弥陀佛呢~~~~)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时间Mon Jul 11 18:51:44 2022
前提_01:
父亲 (2022年)现年70岁,
没有任何人寿保险。
前提_02:
2020年12月 发现 (Left)左肝肝癌,
并且立即动手术切除。
前提_03:
2021年03月 又发现 (Right)右肝也肝癌,
父亲恐惧,不愿再次动手术,
并且放弃治疗,希望尽快结束这一生,
但...
右肝癌细胞持续长大,
父亲生活却不受影响,
再次 萌起治疗的念想。
前提_04:
2021年12月开始,
在台北市立联合医院 仁爱院区 主治医师的建议下,
选择了 (自费)标靶药物 疗法。
前提_05:
2022年07月07日 我把报税需求告诉 主治医师,
所以 主治医师 开了一张诊断书给我,
我在 2022年07月07日 下午 17:10,
亲临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中正分局 台北市中正区潮州街2号,
临柜请教一楼柜台,但一楼柜台--> 无法回答,
所以转给 分机308_承办人杨先生
--> 收据无法看出关联,判定列举失败。
台北市中正区国税局分机 308杨先生表示,
他(杨先生)的业务只负责审核,
至於要怎样让他(杨先生)审核合格,
是我自己要去想办法,
而且他(杨先生)没处理过这样的案件,
所以也没有范本可以提供。
前提_06:
医疗收据如下
https://imgur.com/t94fkx3
https://imgur.com/xbIVYbC
前提_07:
医师诊断证明如下
https://imgur.com/9OTh4va
https://imgur.com/zyWrEB3
前提_08:
(透过网路查询财政部网站,摘列如下)
公立医院之医药费部分,
可以依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第2目之3规定列举扣除。
申报时,要检附收据正本,
但是如果因为病情需要,要使用医院所没有的特种药物,
而自己购买时,药费可以下列的凭证列举扣除:
1.医院、诊所的住院或就医证明。
2.主治医师出具准予外购药名、数量的证明。
3.填写使用人为抬头的统一发票或收据。
https://reurl.cc/OAlv5D
前提_09:
每年05月报综合所得税时,
健保卡只能自动带出 健保有给付的医药费用,
所以要自行列举。
前提_10:
台北市联合医院的收据 看不出来 药品费 有包含哪些。
收据图片如下
https://imgur.com/t94fkx3
https://imgur.com/xbIVYbC
===========分隔线==============================
问题_Q_11:
我父亲平均一年需自费购买药物约新台币 40~60万元,
请问 列举医疗扣除额,
大约可以省下多少税金?
问题_Q_12:
我父亲平均一年需要 回诊13趟,
医疗诊断书一份 100元,
请问我需要每次回诊,
都请医师开立诊断书 载明 品名、数量...吗?
之前没有开立的该怎麽办?
问题_Q_13:
请问有可以正确谘询的 政府机关 吗?
问题_Q_14:
请问有人有相关的经验可以提供吗?
再次感谢税务版orz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657536710.A.C4E.html
※ 编辑: newsamwang (159.117.87.180 台湾), 07/11/2022 18:54:57
※ newsamwang:转录至看板 ask 07/11 18:55
1F:→ cdfreen: 没有保险负担的医药费直接附上收据列举 07/11 22:00
2F:→ cdfreen: 无需任何解释,顶多第一次附上诊断书即可 07/11 22:00
3F:→ cdfreen: 省多少税金是看你的税率决定,医药费*5%就是省的税 07/11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