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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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退税款列成本或费用减项
时间Wed Jun 15 08:49:37 2022
退税款列成本或费用减项
2022-06-15 01:16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公司或机关团体取得节能家电或车辆汰旧换新货物税退税,不属
於所得性质,应根据入帐情形,列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减项,或费用的减项。
《货物税条例》提供节能家电、车辆汰旧换新等租税优惠,不只是个人可享有,营利事业
、机关团体也能适用,国税局提醒,要记得留意入帐细节。
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或机关团体在适用这两项租税优惠时,当年度取得的货物税退税,
是属於购买货物成本或费用的减少,而非所得,依规定无须依《所得税法》规定填发免扣
缴凭单,而是要列为成本或费用的减项。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8846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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