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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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已课徵证交税 不能退还
时间Mon Jun 13 12:04:58 2022
已课徵证交税 不能退还
2022-06-13 00:31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买卖股票要课证券交易税,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提醒,即使买卖双方随後「反悔」,决定取
消交易、解除买卖契约,原本已课徵的证交税,不能要求国税局退还。
中区国税局表示,最近就有一件案例,甲公司出售未上市柜股票给乙公司,并缴纳证交税
,结果下个月甲公司因故与乙公司协议,解除股票买卖合约,返还价金,并申请退还证交
税,但国税局回复,双方已完成交易行为并缴税,不同意退税。甲公司不服气,向财政部
提出诉愿、台中地方法院行政诉讼,都被驳回,又上诉到高等行政法院,主张原本拟交易
的股票,尚未背书交割给乙公司,表示尚未完成交易,法律上应撤销原本处分,给予退税
。
然而法院判决指出,交易税在买卖契约签订时,就已构成课税要件,当下就产生证交税债
权,即使後续股票未移转交付或双方解约,不影响原先证交税课徵,甲公司在高等行政法
院仍败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830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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