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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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产创研发投抵 五项目适用
时间Fri Jun 10 08:57:35 2022
产创研发投抵 五项目适用
2022-06-09 23:35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为支持企业投入研发,《产业创新条例》提供研究发展支出投资抵减,财政部台北国税局
表示,可适用的研发支出包含全职人员薪资、消耗性器材、专利或技术等、资料库或软体
、教育训练费等,都必须专为研究所需而支出,若不符规定,可能导致申报错误而被补税
。
产创条例规定,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违反环境保护、劳工或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且情节
重大者,公司资格条件、研发活动事实经主管机关如经济部审核符合规定,且在办理营利
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依规定格式填报,符合规定研发支出可在一定比率限度内,抵减
应纳营所税额。
根据产创投抵办法,可适用投抵的支出有五大项。首先是专门从事研发工作的全职人员薪
资;第二是专供研究所用的消耗性器材、原料、材料及样品,且要具备完整进料、领料纪
录,并可与研究计画及纪录或报告相互勾稽。
国税局举例,有一家辖内甲公司在109年度营所税结算申报中,就列报产创条例研发支出
投抵,但国税局查核後发现,公司所申报的消耗性器材中,有高达700万元属於例行性检
验支出,或是文具、差旅、保险等费用,并非专属研究所用,不能适用投抵。
甲公司选择的抵减方式是采抵减率15%,最後被国税局调减投抵税额共105万元。
而第三项可适用支出,则是专为研发购买或使用的专利权、专用技术及着作权当年度摊折
或支付费用。
第四则是专用於研发所购买的专业性或特殊性资料库、软体及系统;最後则是从事研发的
全职人员参与研发专业知识的教育训练费。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7685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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