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sky105 ()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报过列举扣除额的医疗收据, 能请保险吗?
时间Sat Jul 4 14:46:29 2020
想请问一下
假设有一份107年度的医疗收据, 收据正本已经拿去报107年度的所得税列举扣除额了
那假如我现在因为治疗的疗程结束了, 要收集收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险理赔
因为该份收据的正本已经在107年度报税列举用掉了(被政府拿走了)
手上只剩该收据的副本, 那这张副本可以拿去申请医疗保险的理赔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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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usky105 (1.174.251.201 台湾), 07/04/2020 14:51:05
1F:→ oopp1999: 有申请保险理赔的部分不能列举,所以才会要你缴正本 07/06 22:41
2F:推 Francix: 报了不知国税局会不会追逃税 07/16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