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ve0809 (反方向谬思)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赠与税 / 人寿险 问题
时间Wed Mar 11 20:22:39 2020
以下问题帮朋友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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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年前买的人寿险, 都缴清了
20年缴, 总缴金额 << 保额, ex: 总缴30万, 保额100万
共4张保单, total身故保险金500万, 2受益人均分
所有保单都是
要保人: 母
被保人: 父
受益人: 子
*理论上没有实质课税情形
*total < 3330万故不需考虑最低税负
(Q1) 被保人过世, 要保人会有赠与税问题吗?
(Q2) 其中一张保单是增额型寿险
保额是50万, 最後理赔下来130万
请问这中间会有哪部分需要缴税吗? (ex: 80万增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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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8.231.14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583929362.A.B90.html
1F:推 cka: Q1 就遗产税而已,如果其他财产没有超过1200万应该免缴 03/11 23:04
2F:→ cka: Q2 同1 03/11 23:04
谢谢cka大大回覆
我问三家保险专员, 答案都跟你一样
但是问三位理专, 都说会有赠与税
所以才上来这边发问
※ 编辑: brave0809 (36.228.231.146 台湾), 03/11/2020 23:25:01
3F:推 cka: 人活着是赠与税 人走了是遗产税 03/12 00:52
4F:→ cka: 如果是妈妈活着爸爸走的确会赠与税 03/12 00:53
5F:→ cka: 请你妈妈把受益人改自己就好 03/12 00:54
6F:→ cka: 之後你妈妈拿到保险金再分年给你 03/12 00:54
7F:推 taoist9999: 约定於被继承人死亡时,给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寿保险 03/12 15:04
8F:→ taoist9999: 金额、军、公教人员、劳工或农民保险之保险金额及互助 03/12 15:04
9F:→ taoist9999: 金,不计入遗产总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第9款 03/12 15:04
10F:→ taoist9999: 意旨参照)。 03/12 15:04
11F:推 taoist9999: 指定受益人之人寿保险死亡给付保险金,没超过最低税负 03/12 15:07
12F:→ taoist9999: 制规定之金额的话,基本上不计入遗产总额。 03/12 15:07
谢谢taoist
我们知道不会有遗产税
我们对於这个情形有没有赠与税比较不清楚 因为各种答案都有qq
※ 编辑: brave0809 (36.228.231.146 台湾), 03/12/2020 21:35:21
13F:→ taoist9999: 保险金的请求权基础是「保险契约」。 03/14 16:39
14F:→ taoist9999: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还能向要保人课徵赠与税,我是 03/14 16:40
15F:→ taoist9999: 完全没听过。 03/14 16:40
16F:→ taoist9999: 人寿保险契约之要保人死亡,但被保险人没死,该人寿保 03/14 16:41
17F:→ taoist9999: 险契约之「保单价值准备金」列入要保人之遗产,这倒是 03/14 16:42
18F:→ taoist9999: 没什麽问题,因为要保人可以申请解约或保单贷款,「保 03/14 16:42
19F:→ taoist9999: 单价值准备金」是要保人之财产。 03/14 16:42
20F:→ taoist9999: 人寿保险契约之要保人无偿变更,该人寿保险契约之「保 03/14 16:43
21F:→ taoist9999: 单价值准备金」列入赠与金额,这也没什麽问题,理由同 03/14 16:44
22F:→ taoist9999: 上。 03/14 16:44
23F:→ taoist9999: 03/14 16:44
24F:→ valkytie: Q2有案例是增额部份被课税 但不是每个都被课 不同税务人 03/17 16:37
25F:→ valkytie: 员有不同想法 属於模糊地带 03/17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