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wnzeng (乘风)
看板tax
标题[新闻] 死亡後缴交所得税可从遗产总额扣除
时间Sat Aug 24 09:44:29 2019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今(23)日发布解释令,被继承人死亡年度及前年度的所得,以生存配偶,其死亡
日後的所缴纳的综所税、属於被继承人所得部分,依定公式计算的应纳未纳综所税,可以
从遗产总额中扣除。
简而言之,如果丈夫今年不幸过世,那麽明年就5月改由太太来申报综所税,但是因为丈
夫今年还是有所得是由太太合并报税,未来就可以按照比例与公式算出丈夫应缴的税额,
从遗产总额中扣除,不计入遗产税中,对於较高所得的民众来说,可扣抵的部分就较多,
算是小小的松绑。
财政部说明,解释令发布前,以配偶为纳税义务人可以自遗产总额扣除被继承人人死亡应
纳未纳的综合所得税,仅限於所得税法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死亡,遗有所得配偶申报的
情况。至於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选定配偶为纳税义务人,其於被继承人死後才缴的综
合所得税,即属於被继承人所得的部分,并不能从遗产扣除。
但是,综合所得可以采取合并申报,纳税义务人、配偶及被扶养的亲属的各类所得,应该
由纳税义务人合并申报、计算税额,且配偶在被继承人死亡後缴纳的税款,仍可透过继承
人的内部关系自遗产关系获偿,同以配偶为纳税义务人也应该有一致的规范,所以财政部
重新核释,如果被继承人有应纳未纳的综所额,都可以遗产总额扣除。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属被继承人所得部分的应纳未纳综合所得税,需按年分别计算,并以
被继承人所得占被继承人及配偶所得合计的比率计算;又为配合107年1月1日起,纳税义
务人得选择就其申报户之股利及盈余合并计税或分开计税的规定,公式也增订股利及盈余
税额比率及所得比率,以合理计算属被继承人股利及盈余的应纳未纳税额。
财政部官员表示,因为过世继承的案件有九成以上免税,所以对大多数的遗产案件影响并
不大,对於税收影响也是相当有限。
原文网址: 松绑!死亡後要缴交的所得税 可以从遗产总额中扣除 | ETtoday财经新闻 |
ETtoday新闻云 手机版 | ETtoday MobileWeb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2
3/1520029.htm
#ixzz5xTkWgQwH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8.129.16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566611071.A.1AA.html
※ 编辑: shawnzeng (223.138.129.165 台湾), 08/24/2019 09: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