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to2888 (Mr.Prince)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想问健保费的法理问题
时间Thu May 23 21:41:37 2019
关於列举扣除额 保险费的规定是:
本人 配偶 受扶养直系亲属 每人不超过24000
健保费不受金额限制
想问一下为什麽会限"受扶养直系亲属"呢?
如果说受扶养亲属确实给纳税人扶养
健保费也都是纳税人代缴
为什麽纳税人不能报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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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dey40: 税法不合理的地方多的是,想改变就走行政救济最後大法官 05/24 07:37
2F:→ adey40: 释宪的路吧 05/24 07:37
3F:推 fgj: 没错,国家的问题却要人民一路走大法官释宪,大家努力吧 05/24 10:04
4F:→ peterkan: 光是级距只有五个就觉得吃人够够,应该要更细。 05/24 11:53
5F:→ peterkan: 报税都电脑化,更细的级距不会影响作业。 05/24 11:53
6F:→ whmoioi: 依据健保法规规定,扶养关系为直系血亲为主,如未成年子 05/31 00:39
7F:→ whmoioi: 女依附父母、父母依附成年子女,或是夫妻互相依附(非以 05/31 00:39
8F:→ whmoioi: 缴纳健保费用者来认定) 05/31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