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dien (挖系宅宅的小工程师一枚)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联名户申请地价税自用疑问?
时间Mon May 20 15:27:09 2019
请教各位,小弟本身名下已有一间房和父母同住(户籍只有我和母亲,父亲在别人户籍)
去年又和女友联名购买一户新屋,所有权为一人一半,因目前仍是男女朋友关系尚未结婚
现在被建商通知我们九月底前要记得去办理地价税自用住宅的变更
请问一下,因故女友目前有点不方便迁入,是只要我一个人迁入後即可去办理变更还是两人
都需要迁入才能办理? 有爬文说如果是夫妻只要一人迁入即可但没看到男女朋友是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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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udda: 你还要思考原本那间房是否要适用自用税率,若要,则还要规 05/20 18:09
2F:→ budda: 划一下 05/20 18:09
原本那间父母还是会继续住(母亲户籍也还再),这样是否应该可以符合自用资格了?
※ 编辑: hadien (211.21.108.113), 05/21/2019 10: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