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angpeiyi (给还没有遇见的你)
看板tax
标题[问题] 长期出差的发票可否扣税
时间Thu May 2 01:30:35 2019
聘用工作地在台南
但2018年我大概有120天出差
都住在台中旅馆
都有开敝公司抬头统编的发票给我
平均一天住2500元*120天=30万
是否能用来抵我个人的所得税呢?
可以抵的话
是直接在网路报税软体上自行列举吗?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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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4.4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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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sdfghjklasd: 不能 05/02 01:54
2F:→ fancys: 敝公司的意思是你有开自已的公司的吗?怎不当公司费用? 05/02 08:23
3F:推 jong7: 若是要列报旅费-请参看营所税查准第74条规定 05/02 09:00
4F:→ jong7: 公司费用跟个人无关 05/02 09:01
5F:推 butcher: 看了大概三次.......应该是 饭店有开你受雇公司的统编 05/02 10:57
6F:→ butcher: 那是属於公司费用,不是个人的 05/02 10:57
7F:→ abyssa1: 公司没给你出差费吗? 05/02 11:30
8F:→ spirit119: 你找得到这个选项吗= = 05/02 21:10
9F:推 tandzh: 都说公司统编了 要抵也是抵公司的营所税 05/04 01:17
10F:推 darkangel119: 都用公司统编了,怎麽会以为可以当成自己的所得税? 05/04 11:20
11F:→ weitse111: 又不是开有你身分证字号的发票给你你为啥可以抵 05/05 01:35
12F:→ asdfghjklasd: 开身分证字号的也不能抵 05/06 04:00
13F:推 cutemico: 公司怎麽会没跟你要发票? 05/25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