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alar (捧读圣经的恶魔)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兄弟合资购屋之後的房地合一税
时间Fri May 4 20:18:00 2018
最近与弟弟合资购买房屋打算给爸妈住,各出一半头期款,所有权人登记为弟弟
我出面贷款,但日後贷款皆由弟弟缴纳
但代书提醒日後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导致未来售屋後的税基被垫高而需负担较
高的房地合一税,问题如下:
1.此一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赠与?
2.如以私契规范出资范围,并在未来缴纳贷款时皆有汇款纪录证明确实为弟弟缴
纳,是否可避免被认定为赠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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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ihwei1984: 让弟弟当保人 然後直接从他户头扣款呢? 05/05 09:56
2F:→ coalar: 谢谢,弟弟已担任保人,只是对代书的看法觉得有疑惑 05/05 11:30
3F:推 taoist9999: 被国税局认定是借名登记的话,将来再卖出房子是债权买 05/05 12:45
4F:→ taoist9999: 卖,理论上是其他所得,而非房地合一税。 05/05 12:45
5F:推 taoist9999: 形式上债务人是你的话,等於你拿钱给你弟弟买房子,无 05/05 12:46
6F:→ taoist9999: 法证明是借名登记的话,那就是赠与了。 05/05 12:46
7F:推 taoist9999: 建议要嘛,你就共同列名买卖契约之买方,还有登记为 05/05 12:48
8F:→ taoist9999: 所有权人。不你不列名的话,将来很难认定事实,尤其 05/05 12:48
9F:→ taoist9999: 金流一查就完蛋了。 05/05 12:48
10F:推 taoist9999: 你可以找民间公证人帮你公证借名登记契约,但我建议你 05/05 12:50
11F:→ taoist9999: 不要搞借名登记比较好。 05/05 12:50
12F:推 taoist9999: 不然你借钱给你弟弟,去公证人那边公证金钱消费借贷 05/05 12:52
13F:→ taoist9999: 契约,把法律关系单纯化。 05/05 12:52
14F:推 taoist9999: 双方钱各出一半,买卖私契通通列名为买方各买一半, 05/05 12:54
15F:→ taoist9999: 所有权状上面名字也各登记一半的持分,把法律关系明确 05/05 12:54
16F:→ taoist9999: 化、单纯化。 05/05 12:54
17F:推 taoist9999: 总之,出钱的人按其出钱比例,登记为所有权人是最好 05/05 12:57
18F:→ taoist9999: 的方式,金流书面纪录要保留下来。 05/05 12:57
19F:→ coalar: 谢谢,正在跟银行讨论是否可改以弟弟当借款人,我做保人 05/06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