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5869157 (肥皂泡的世界)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自用住宅申请问题
时间Sat Apr 28 11:51:52 2018
今年跟弟弟一起买了一间房子(含土地)
房地的应有部分都是各1/2
最近收到107年度房屋税缴款书
上面税率是适用非自用住宅的1.5%
爬了一下文
土地的部分也要缴税 开徵日是在今年9月份
想请教的问题是
如果要就房地都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税率
是只要我跟我弟其中一人把户籍迁进去 两人都可以适用自用住宅税率
还是必须要我们两人的户籍都迁进去 这样才能适用自用住宅税率
谢谢版上各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82.115.4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524887517.A.1E9.html
1F:推 emily20: 地价税是11月,本人配偶直系户籍迁入、无出租营业。如果 04/28 23:04
2F:→ emily20: 直系亲属不能迁入,两位户籍个别要迁入并向税处。 04/28 23:04
3F:→ emily20: 房屋自住有三件房屋限制 04/28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