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gicha (麦茶)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国外雇主之外侨报税问题(日本)
时间Mon Apr 23 21:38:18 2018
税板的大神们晚安,大神们好,
前情提要一下,我是二十来岁还没报过税、家人也从来没报过税的超级新手,
(没有逃漏税,是因为我家人薪水都很低,算一算之後不用缴)
以前有请过财所证明和看过自己打工的扣缴凭单,
但还是一点概念都没有(我连扣缴凭单到底是干嘛的都不知道),
结果出社会第一份工作就在日商,日籍上司要我解释台湾的税务给他听(登愣)。
关键字是:
日本人在台湾领国外雇主的薪水(90日/183日/以上)的情况
跟
台湾人在台湾领国外雇主的薪水
後者应该跟台湾一般报税一样(吧)所以没有问题。
(如果这部分有误请务必留言打脸我谢谢!!!)
但第一部份复杂很多,
已经看了整天的国税局/外侨Q&A+各种网站+批踢踢+置底FAQ+关键字,
努力想要厘清关系,但是还是有几个问题,
想要请问各位大神。
先画一下分类图:
外国人 -- 90日 以下 -- 台湾收入 已扣缴
** -- 回国不需申报
-- 台湾收入 未扣缴 -- 出境时应申报纳税
-- 海外收入 -- 免税
91日-182日 -- 台湾收入 已扣缴 -- 回国不需申报
-- 台湾收入 未扣缴 -- 出境时应申报纳税
-- 海外收入 -- 视为台湾收入,应纳税
**
183日 以上 -- 视为台湾居住者,报税方式和台湾人一致
一、外国人的扣缴税率如何算?
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希望没错呜呜),
台湾人可以选择要每个月先扣5%或月薪八万以下是不用预先扣缴的。
而外国人除非薪水低於基本工资的1.5倍或是政府官员,其他都是没得选直接扣18%吗?
二、日人183日以内的国外收入需不需要报税?
已经有很多表指出91~182天是需要缴税的,
但问题在於2016年台湾跟日本签了台日租税协定,
主要是避免二重扣税,所以183日以下也免税。
里面有一条是
派遣员工为子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取得报酬
在台日租税协定生效後我国所得税负:
在我国提供服务天数於任何12个月期间合计不超过183天者,免税。
但这个状况是写子公司,那请问分公司也是一样的逻辑吗?
(子公司和分公司在台湾的公司分制上是不一样的)
我查的日本网站上是这样写的(用自己的破日文翻译一下):
日人若在台湾符合三条件则无需纳税:
1.居住天数183日以下
2.发薪雇主非台湾人
3.发薪单位非台湾分公司或在台湾永久经营的单位
所以请问这样应该代表183日以下的海外收入也免税的意思吗?
不好意思中文能力低下QQ 问题可能稍微有点难懂,
感谢各位税板大神阅读至此!
已经查过的资料: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 - 扣缴率简表
国税节税手册 - 玖、外侨篇
财政部 - 台日租税协定新闻稿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 - 台湾税制篇 (日本语)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 -台湾の税制制度(日本语,但是是2015年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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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lothbear: 这麽专业的东西,要不要直接请会计师事务所解释给他听 04/24 18:19
2F:→ slothbear: ? 04/24 18:19
3F:→ nornormeow: 直接去国税局外侨股问比较快,最好是趁5月前问 04/24 20:47
谢谢两位的建议!!
其实台湾分公司还没开始营运(我在海外),所以主管只是想稍微了解一下,
我後来就先照着我理解的部分解释了,
明年正式营运请会计後就不是我的工作了~
※ 编辑: mugicha (61.45.203.189), 04/25/2018 07:37:45
4F:推 radishare: 标黄所指为母公司税赋而不是该派遣员工税赋 04/26 13:39
5F:推 radishare: 90日内:境外雇主取得收入不课税;境内就源扣缴 04/26 13:45
6F:→ radishare: 90-183:境外雇主收入於离境时结算申报(因不可能扣缴 04/26 13:46
7F:→ radishare: 境内收入同上就源扣缴 04/26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