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eity398 (陪我一起去流浪)
看板tax
标题[问题] 继承预售屋,房地合一税问题
时间Thu Oct 26 21:48:58 2017
父亲生前购买预售屋1000万,只付100万就往生,由女儿继承这间房子并完成後续贷款及剩余工程款共900万,若过户完买卖,请问房地合一报税时,成本认定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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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X预售屋属於债权之一种,本件之遗产时价应该为100万, 10/27 00:51
2F:→ taoist9999: 我个人认为本件房地合一税的成本为1000万,至於证据 10/27 00:51
3F:→ taoist9999: 及金流要事先规划好就是了。 10/27 00:51
4F:→ taoist9999: 但建议还是要问国税局承办人员的看法。 10/27 00:51
5F:推 mirage2000: 预售屋不算不动产 遗产很单纯就是100万 10/27 09:01
6F:推 ting701: 继承的房子用评定现值课税,原本出售时成本是现值 10/27 10:11
7F:→ ting701: 但有带负债,成本会被变少? 10/27 10:11
8F:→ ting701: 没注意还是预售屋,认同一楼的想法 10/27 10:13
9F:→ sLsZ: 试看看解约,再用继承人名义重新签约 11/03 17:08
10F:推 threeyu: 预售屋没有房地合一的问题 11/11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