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68603 (林家花园)
看板tax
标题赠与税问题
时间Mon Aug 21 13:13:58 2017
请教板上各位,
如果父母任一方因不知有赠与税问题
同年分次汇款给小孩子超过220万
将超过的额度汇回给父母是否仍有赠与税的问题??
或者写借据,如果被国税局查到,就说是借贷,这样也会有赠与税的问题吗??
先谢谢板上热心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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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ur176: 多的还回去,去申报220赠与拿免税证明。 08/23 00:36
2F:→ kkkppp: 1.子女仍受父母扶养吗?如有,依遗赠税法20条:四、扶养 08/23 00:37
3F:→ kkkppp: 义务人为受扶养人支付之生活费、教育费及医药费。不计入赠 08/23 00:38
4F:→ kkkppp: 与总额。如没有, 08/23 00:38
5F:→ kkkppp: 靠背,上面法条po出来後,才发现是三费超过免税额也是不合 08/23 00:44
6F:→ kkkppp: 理…噗… 08/23 00:45
7F:→ kkkppp: 查了一下案例新闻,国税局查获前退回,认定未涉及赠与。 08/23 00:47
8F:→ kkkppp: 你退回後,可善用父母各有220万免税额,共440万免税额,即 08/23 00:51
9F:→ kkkppp: 使是一方的钱,让父母一方先汇到另一方,再由另一方汇给子 08/23 00:51
10F:→ kkkppp: 女。写借据可以,但是国税局几年後(5年内)查到,会另要求 08/23 00:58
11F:→ kkkppp: 提示付息还款的证明,拿不出来还是会被认定为赠与。 08/23 00:58
12F:→ kkkppp: 当然,还款条件为无息、N年後再还…看起来就不像正常借贷 08/23 01:01
13F:→ kkkppp: ,也容易被打枪!!! 08/23 01:01
14F:→ taoist9999: 这种没有申报赠与税的核课期间应该是7年1个月。 08/23 17:16
15F:→ taoist9999: PS:那1个月是赠与行为发生的一个月申报期间。 08/23 17:16
16F:推 Jeffery71: 向人民调查之前,去回的金额合计没过220,不会怎样 08/23 23:23
17F:→ Jeffery71: 查获之後,若主张借贷,会看是否须借?有借有还?子有还款 08/23 23:24
18F:→ Jeffery71: 能力等等。 08/23 23:25
19F:→ JI1: there is nothing certain in life but death and tax 08/25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