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chi89 (最爱巧克力)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进项税额重覆扣抵
时间Sat May 13 08:09:19 2017
请问问题,我是采网路申报,如果我在105年3-4月已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之进项凭证,然後又在105年的7-8月又重覆将该进项税额扣抵销项税额
,这项有符合税务违章减免处罚第15条第2项规定,使用电磁记录媒体申报
营业税之营业人,因登录错误,其多报之进项税额占该期全部进项税额之比率
及少报之销项税额占该期全部销项税额之比率
,均在百分之五以下者,免予处罚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19.115.14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494634166.A.2A3.html
1F:推 snowxmas: 不知道。不过漏税额300元以下好像是记点免罚。 05/13 09:59
2F:→ occoppocc: 要看你7-8月申报的进项总额去计算 05/13 10:34
3F:→ occoppocc: 5%以内免罚,7%以内0.5倍 05/13 10:35
4F:→ weichi89: 谢谢解答,我会试算 05/13 12:30
5F:推 eomot: 你引的免罚法条是媒体申报喔..应该是第15条第2项第2款 05/14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