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es (你是我一生追随的背影)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列举所得证明问题
时间Sat May 13 00:42:39 2017
因为自然人过期,这次用健保卡+mac报税
这也是我第一次用列举扣除额,但有几个问题我觉得很怪
1. 去年我妈也是给我报抚养,她的健保费是挂在其他家人身上,我登入系统时
看不到她的健保费资讯
2. 我的非健保保费也没有自动被带入系统
3. 我手动输入我父母两人的健保费,但是最後申报完後系统没有叫我要附他们的健保
费证明
4. 系统要我附的证明只有我跟我父母三人的保费证明,但我问了我的保险专员,他跟
我说其实不用附证明,直接填24000就好。他有国税局的客户也跟他说没关系。
有人因为没附保费证明被要求补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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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azes (114.42.126.67), 05/13/2017 00:43:03
1F:推 conk: 先跟你讲法条之规定,健保及保卡,要保人跟被保险人要同一 05/13 07:03
2F:→ conk: 申报户,才能列举...所以你母亲健保要保人跟被保人不是同一 05/13 07:04
3F:→ conk: 个,自然不会调出来喔..... 05/13 07:04
4F:→ conk: 你的应该也是这样! 3.一定会请你附上 在附件联 05/13 07:05
5F:→ conk: 申报完,会显示要你附件之视窗出现 05/13 07:05
6F:→ conk: 4.比较精明国税人员可能会...例如:所得高的... 05/13 07:06
7F:→ conk: 比较放松点,就没有... 05/13 07:07